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1、 自愿申请。享受补助的扶持对象需学生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
2、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是指建档立卡数据库的已脱贫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4、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5、各乡(镇)政府督促本乡(镇)各村按时限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6、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7、年龄16-23周岁,男性身高60米以上,女性53米以上,左右视力在0.8以上且身体健康者。
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含清退户及标注不享受政策户,下同)。(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9、(此件公开发布)(雨露计划通知二)各村委会、广大村民:
10、 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原则上应注册正式学籍。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上一学期享受过补助政策,且尚未完成在读职业教育学业的补助对象,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到毕业为止。
11、 网络申报。凡愿提出扶持申请的家庭,均可由学生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通过网络完成申报:(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12、补助资金按照上、下学期分期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支付,每学年分秋季、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各发放750元,直到学生毕业。
13、师范类学院壮大了我国的教师队伍,技术类学院填补了多种技术工种的空缺。
14、四要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审核工作。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各乡镇经办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此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确保按要求时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审核不负责任,造成上访事件或资金被冒领的,除追缴领取资金外,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纪律或法律责任。
15、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16、以上有关贫困资格、学籍审核的部门,依次逐级审核,不得越级审核。
17、省内五所院校:博文学院、长青学院、陇桥学院、知行学院、工程学院(理工大)的二年级学生(三年级学生除外)。
18、市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春、秋学期分别填写《××市××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于当年9月15日、次年4月30日前报省乡村振兴局。
19、学生可通过雨露计划官网、雨露百事通APP申报,系统通过审核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拨付到学生或户主的银行卡上。2018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端口于2018年9月15日开通,申报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审核公示时间为10月16日-12月31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时申请。
20、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学生在何地就读,均可向区扶贫移民局提出扶持申请,由区扶贫移民局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向其家庭发放补助。
2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对象。
22、一是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
23、(11)自主创业:贫困户自主创业,新建实体商店、网店、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合法有效经营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24、春季学期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零时至5月20日24时,6月20日前完成当期审核工作,6月底前将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25、统一组织。全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实施验收办法、申报流程、资金拨付程序按夷扶组办发〔2016〕11号文件执行。由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旅游委、区经信局负责,分别细化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林特产业、畜牧产业、农村旅游产业及自主创业单项扶持政策的行业标准、验收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和验收。
26、县扶贫办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贫困资格进行终审。
27、国家也提出了优先安排建档立卡学生就业,专门设立各种针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岗位。
28、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其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29、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30、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它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31、分期审核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分期审核发放1500元。
32、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脱贫家庭。
33、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34、(2)油菜种植:贫困户种植油菜补助50元/亩。
35、按照建档立卡全覆盖、适当兼顾特殊户的基本原则,根据年初项目计划资金规模,对特殊户统筹平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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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孩子明明有学上,但是没有钱交学费。
38、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本户承包土地(山林)上发展种养业,开办农家乐、进行网店(实体店)创业的,给予政策补助。
39、 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网址:www.yulujihua.com。
40、乡镇负责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在其家庭所在行政村村委会、乡镇(街道)公示,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内容需包括学生姓名、性别、专业、学校性质、学制、入学时间、户主姓名、学生与户主关系、补贴额度等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资料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村三级留档。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核实。
41、申报程序按附件表格,由学生如实准确填报申报信息,依次送就读学校、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县扶贫办等部门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县扶贫办统一登记备查。
42、 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以下同)和五年制中高职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分别给予“免”“补”政策、扶贫助学补助金和实训补贴(中等职业教育连续补助前二年,高等职业教育连续补助前三年,五年制中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前四年)。
43、 每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分别交教育、人社部门确认,由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免”“补”政策、扶贫助学补助金和扶贫助学补助及实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获得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已获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44、 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4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含清退户及标注不享受政策户。
46、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47、县民政局配合对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烈军属户进行认定,县残联对残疾户进行认定,县卫计局对农村二女节育户和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进行认定。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可不再做补充信息审核;不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属特殊户的,应由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
48、生源地补助。符合条件的本县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本县申请“雨露计划”补助。
49、(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50、一要准确申报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填写申报信息时,家庭账户信息必须以本户“一折统”惠农存折账户信息为准,贫困资格只需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并到对应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在送审申报表时,同时应携带户口本、“一折统”存折、低保证、残疾证、烈军属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此次申报一律在生源地申报,无论历年是否已申报,当年需重新申报。
51、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它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52、学籍资格 以2016年秋季学期为时间节点,就读于以下学校的学生:
53、 (2)我们形容某个人有气质的时候经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有知识的人会自带一种文人气质,这一点可以从他的言行举止,一举一动等地方看到。所以,学习可以潜移默化的改变我们的气质,提高我们的修养。
54、二要加强沟通衔接。由县扶贫办牵头抓总,涉及的各乡(镇)、村及教育、人社、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政策界线,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全方位、多渠道保持衔接沟通,不得随意变通。
55、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秋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
56、毕业步入社会之后可以凭自己劳动安身立命,解决家庭经济问题,改变家庭与个人的命运。
57、以2013年省定扶贫标准(5500元以下)并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2015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20xx年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以及其它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为补助范围,其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为补助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低收入农户与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投资、入股、住房、车辆、纳税、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其中,下列六种情况不宜列入补助对象(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除外):
58、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2021年秋季入学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已消除风险的除外)。
59、要求:申报雨露计划的学生,要认真细致真实准确的填报相关信息,必须在申报结束后要上传学籍在校证明(照片),并在审核前要求学生提供学籍在校证明。
60、雨露计划不仅解决了建档立卡户学生的上学问题,也为社会培养了更多的专业型人才。
61、直补到户。补助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打卡直发给学生本人或户主的社会保障卡。
62、各乡(镇)政府督促本乡(镇)各村按时限要求做好公示工作,指导完成照片留存及上传,并对照片质量进行把关审核。
63、 467859712(县内)
64、各县(市、区)扶贫部门自行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查询”“贫困学生查询”中下载生成当地补助对象参考名单。
65、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为补助对象。
66、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要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位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1500元。
67、享受雨露计划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两方面资格:
68、补助标准是:补助对象在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含一年以上职业培训优惠政策)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学年再补助1500元(其中,2012年秋季学期补助700元/人,2013年春季学期补助800元/人)。
69、 标准多为1500元/人/学期。(补助标准各个地区不同,具体查看地区官网)补助对象是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